中国小记者管理制度(暂行)规定
中国小记者管理制度(暂行)规定
自尊、自律、自信、自强!——做文明好少年、做优秀小记者,树良好的队风。合格的中国小记者有几条检验标准:是否具有团队精神;是否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榜样意识;是否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、拥有良好的人缘;是否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是否掌握新闻采、写、编的基本技能,不断提高社会竞争能力。以下是中国小记者韶关站对学员管理的制度,自公布之日起必须遵照执行:
一、辅导纪律规定:
1、每次参加活动或进行辅导时,必须佩戴好 “采访证”才能进教室;
2、遵守纪律,积极思考、发言,不准交头接耳等影响他人的事情;
3、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,须提前先向队干部口头请假,在下一次到来时,以书面形式写好请假条,必须经家长及队干部签字后有效,再由大队长统一交办公室,否则作旷课等处理;
4、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带手机,但课堂上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。否则一经发现有违反者,没收手机,由家长前来领取;
5、课堂上收交作业由队干部进行收发、记录,连续两次迟交者或不交者,罚做现场写作篇新闻稿等;
6、上课前,班长点名后,再有大队长统计各队实到人数、应到人数,如实记录、汇报,再进行评比;
二、社会实践活动规定:
1、中国小记者社会实践活动由韶关站活动部统一安排,队干部具体负责实施;
2、小记者在辅导期间积极、主动参社会实践活动;
3、中国小记者每期社会活动不得少于三次,每次不少于2小时;
4、在每期社会实践中少于2次或有意不参加、甚至逃避者,一经发现,视情节轻重,给予严重警告、免除中国小记者资格等处理;
5、每次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,应及时提交新闻稿或其他作品,实践活动按优、良、平、差考评成绩。并由专家及站领导签字,一式两份递交家长及存档;
6、中国小记者社会实践活动不合格者必须免费重修,并不得参加中国小记者的小记者证考核。
三、奖励细则:
1、全勤奖励:由大队长、班长记录,班主任统计,每期结束后评比,给予每期都按时到达无缺课请假记录者中国小记者“积极分子”奖励,及在小记者考核时加3分;
2、发表作品奖励:中国小记者的文章或新闻稿,经审核被中国小记者报刊采用,奖励10元/次。被中国小记者网采用奖励5元/次。被韶关站的专刊网站采用,奖励5元/次;
3、发表作品奖:中国小记者的文章或新闻稿在中央级报纸及媒体采用,奖励20元/篇,另加2分。在头版发表奖励100元/篇,加5分。在省级报刊采用,奖励10元/篇,加1分。在市级报刊采用,奖励5元/篇。
四、惩罚条例:
为加强队风建设,建立和维护中国小记者集训工作的正常教学秩序,保证小记者学习、生活的良好环境,对违反队纪队规的小记者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违纪者给予必要的处分。
第一条 中国小记者违反队纪、队规,视情节轻重、改过表现,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。处份分下列四种:
(1)警告;
(2)严重警告;
(3)通报批评;
(4)免除资格。
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从重或加重处分
一:违纪后,认错态度不好者;
二:屡犯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;
三:违纪群体中的组织者、策划者;
四:是队干部的;
五:其他应予以从重或加重处分者。
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:
一:违纪后,主动承认错误、检查认识深刻,有立功表现者;
二:其它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者。
第四条 对旷课、迟到早退等队员的处分:
一:对首次旷课的队员,责令其检讨;一期内,旷课达2次者,给予警告处分;3次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所在学校;4次以上(含4次)者,给予免除中国小记者资格、收回一切相关证件。
二:迟到、早退、未按时完成作业者:
A 无故迟到累计3次按首次旷课处理。
B 3次按首次旷课处理。
注: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